和龍市新海鴻碎石加工廠和龍市松月延碩采石場為新建項目。2019年6月和龍市新海鴻碎石加工廠取得了立項批復文件《吉林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信息表》(項目代碼2019-222406-10-03-005436)。2019年6月海灣工程有限公司編制了《和龍市新海鴻碎石加工廠和龍市松月延碩采石場初步設計說明書及安全設施設計》,2019年8月經和龍市應急管理局組織專家評審通過,并出具了《非煤礦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許可意見書》(和龍市應急非煤項目設計審字[2019]101號)。 2019年9月和龍市新海鴻碎石加工廠松月延碩采石場開始基建施工,因爆破飛石界線外民房租用困難及變壓器位置林地征用困難。因此,和龍市新海鴻碎石加工廠委托海灣工程有限公司出具了《設計變更通知單》(2020年6月編制)。 和龍市新海鴻碎石加工廠和龍市松月延碩采石場,位于吉林省和龍市龍城鎮,礦區位于和龍市218°方向,直線距離9.5km,礦區距S202公路1.8km,其間有農村道路相連,交通方便。礦山開采礦種為建筑用花崗巖,采用露天開采方式,自上而下分層順序開采,采用公路開拓,汽車運輸。生產規模為10×104m3/a,服務年限3.0年。 依據和龍市松月延碩采石場的實際建設情況及《和龍市新海鴻碎石加工廠和龍市松月延碩采石場安全設施設計》的內容,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安全驗收評價導則》(AQ8003-2007)、《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報告編寫提綱的通知》(安監總管一〔2016〕49號)中的《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編寫提綱》的要求,《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規范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工作的通知》(安監總管一〔2016〕14號)中的《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以下簡稱“《驗收表》”)的要求,項目組在結合收集到的相關資料基礎上對評價對象各系統進行安全設施符合性評價,提出該項目安全對策措施與建議,得出評價結論。編寫評價報告初稿形成后,為保證報告質量,評價報告應經過項目組自審、技術負責人審核及過程控制負責人審核后進行修改,最終形成《和龍市新海鴻碎石加工廠和龍市松月延碩采石場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