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井市西溝采石廠擴建項目位于龍井市中心190°方向,直距約7㎞,行政隸屬于龍井市智新鎮管轄。該項目為擴建項目,產品為建筑用花崗巖,采用山坡露天開采轉凹陷露天開采方式,一段(720m~660m)采用自上而下分層順序開采,二段采用(660m~600m)采用自上而下臺階式開采,年生產規模為30×104m3,采用公路開拓,汽車運輸。礦區面積約0.0896km2,礦區內推斷內蘊經濟儲量為428.323×104m3,設計利用儲量為307.973×104m3,服務年限9.75a。 2020年8月吉林省第六地質調查所編制提交了《吉林省龍井市西溝采石廠建筑用花崗巖礦(擴界)資源量簡測報告》。 2021年1月由海灣工程有限公司編制了《龍井市西溝采石廠擴建項目初步設計說明書》及《安全設施設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8號修正)要求需對建設項目進行安全設施驗收評價。龍井市西溝采石廠于2021年6月委托吉林盈嘉安全評價有限公司對該礦山進行安全設施驗收評價。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組建了安全評價小組,評價組自2021年6月開始,多次赴現場檢查,跟蹤建設工程進展,收集整理驗收評價有關資料。在進行現場檢查時針對安全設施設計和法律、法規及有關標準規范等對不符合項提出現場整改意見,經建設單位認真落實整改及現場復查確認,目前已具備安全生產驗收條件。 依據該項目的情況及《龍井市西溝采石廠擴建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內容,按照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安全驗收評價導則》(AQ8003-2007)、《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規范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工作的通知》(安監總管一〔2016〕14號)中的《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以下簡稱“《驗收表》”)的要求,對本項目投產后的生產過程中實際存在和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與分析。運用安全檢查表法、安全檢查法及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評價方法,對本項目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的種類和危害程度進行客觀、科學的評價,并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和建議,得出評價結論。編寫評價報告初稿形成后,為保證報告質量,評價報告經過項目組自審、技術負責人審核及過程控制負責人審核后進行修改,最終形成《龍井市西溝采石廠擴建項目(一期)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