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安全評價的對象是:鄂溫克族自治旗天淼加油加氣儲備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站)。 本次安全評價的范圍是:該公司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從業人員、站址及外部安全條件、總平面布置、主要工藝設備(設施)、裝置及安全設施、消防設施、供配電、采暖、通訊、防雷防靜電設施、給排水等。 涉及該公司的液化石油氣站、環保、職業衛生等問題,則執行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不包括在本次評價范圍之內。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該加油站及與之配套的安全設施符合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技術標準、規范、規程。 查找該加油站運營中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及產生危險、危害后果的條件,從整體上評價該站是否符合《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2]第55號,2015年79號修改)第六條規定的經營單位必備條件。 對未達到安全目標的系統和單元提出安全補償及補救措施,以利于提高該站本質安全程度,滿足安全運營要求。同時為該加油站依法加強日常安全管理以及為政府安全監督管理提供技術依據。 |